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最新内容

2023-04-19 23:50:29

地震是因地壳快速震动释放能量而造成的自然反应,世界上每年发生这种现象高达五百多万次,只不过是地震程度使人们感受到有差异而已。我国许多地区都处于地震高发区,每年因地震造成的损失数额巨大,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是为了减轻地震带来的损害,而制定的国家标准。在抗震强度为6到9度的地区使用。

1总则

1.0.1为了贯彻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减轻地震破坏,减少损失,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并为抗震加固或采取其他抗震减灾对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建筑,在遭遇到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地震基本烈度。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专门的规定进行鉴定。注:本标准“6、7、8、9度”为“抗震设防烈度为6、7、8、9度”的简称。

1.0.3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分为四类,其抗震验算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丁类建筑,7~9度时,抗震验算可适当降低要求,抗震构造可按降低一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1.0.4现有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规定选择其后续使用年限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

2在90年代(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

3在2001年以后(按当时施行的抗震设计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1.0.5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最新内容的简介对建筑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但是更加详细的内容在专业术语论述中有着准确的介绍。虽然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要求的十分严格,但是只有严格按照标准来建造的建筑才可以在地震突然到来时为我们的人身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地震是不可以避免的自然灾害,但我们可以人为地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友情链接